燃煤锅炉总排口烟尘、二氧化硫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44.9mg/m3、318mg/m3,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,均符合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3271-2001)Ⅱ时段二类区标准限值;锅炉除尘器的除尘效率为98.5%;脱硫效率为87.1%,满足环评批复要求。
1#、2#、3#热媒炉烟尘、二氧化硫的最大排放浓度以及烟气黑度均符合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9078-1996)二级标准。乙醛、乙二醇的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表2二级标准。
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通过公司废水处理设施分级处理后排入新泾塘。污水处理设施出口pH值、化学需氧量、悬浮物、氨氮、总磷、生化需氧量、石油类、动植物油的最大日均值浓度均符合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8978-1996)表4一级标准。
厂界和敏感点昼、夜间噪声均符合控制标准要求。
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。
该项目烟尘、二氧化硫、乙醛、化学需氧量、悬浮物、氨氮、总磷、石油类实际年排放量分别为59.1吨、138.5吨、0.26吨、8.82吨、5.31吨、0.26吨、0.037吨、0.139吨,均符合江苏省环保厅对该项目批复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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